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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文化旅游(02366.HK)拟斥5亿港元收购三家影视公司

   日期:2018-05-16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31    评论:0    
核心提示:  星美文化旅游(02366.HK)宣布,于2018年5月16日,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据此公司及卖方同意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45日内就订立有关可能收购事项的正式协

  星美文化旅游(02366.HK)宣布,于2018年5月16日,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据此公司及卖方同意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45日内就订立有关可能收购事项的正式协议真诚地进行磋商。

  根据谅解备忘录,公司(自行或透过其旗下附属公司)拟收购及卖方拟出售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可能收购事项需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告完成,当中包括公司及卖方签署并交付正式协议;公司满意对三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尽职审查结果;公司、卖方及三家目标公司已就可能收购事宜取得一切必要同意、许可及批准;公司已就可能收购事宜遵守一切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合并守则的规定;及其他载于正式协议的条件。

  可能收购事项的代价初步为5亿港元,其中约3亿港元将以公司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约1亿港元将以公司发债来支付,而余下的约1亿港元将由公司以现金支付。其代价金额及支付方式将有待进一步磋商以落实并将载于正式协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公司须于谅解备忘录日期向卖方支付1000万港元的可退还订金。如果双方未能在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起45日内后订立正式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被终止,该笔订金将退还给公司。

  三家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制作及发行相关业务。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电影制作、发行;投资电视剧制作、发行;新媒体内容创意、制作发行;互联网及电影的广告制作发布;影视导演、编剧、艺人的经纪业务;及旅游业务。探索合适收购机会乃集团的长期任务。

  董事认为可能收购事项能加强集团影视制作及发行业务及扩展集团业务组合,故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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