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因收购标的业绩承诺方进行工商注销未及时披露,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002334.SZ)收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信息显示,英威腾主营产品为工业自动化、能源电力等行业的变频器、UPS 电源、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于2010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2017年8月,英威腾决定以2.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亿威”)的100%股权。
同时还与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德”)及赵泉勇、李婉露、唐慧斌、吴素娟、罗德祥、陈健、邹红生、董希久、唐洲卿、何建中等人签订了《关于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普林亿威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
但是业绩承诺期还未结束,业绩承诺方“瀚瑞德”却于2019年1月3日在工商管理局完成注销,而英威腾于2019年3月底知悉上述事项,但直至2019年5月20日才对外披露。
深交所认为英威腾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7.6条的规定。
此外英威腾近期还曾因涉及普林亿威的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被深圳市证监局责令整改。
2017年8月,英威腾收购普林亿威100%股权,形成商誉计2.28亿元。2018年4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将收购价格调减至1.5亿元,同时将商誉调减至1.28亿元。2018年末,英威腾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015.82万元。
但是经查,英威腾在对普林亿威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涉及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假设设定缺乏合理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