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64,699,304.39元,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264,699,304.3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26,151,711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支付现金股利203,753,376.4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年分红规划》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