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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众股份:符合《分层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的精选层进入条件

   日期:2020-03-18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48    评论:0    
核心提示:  德众股份(838030.OC)拟挂牌新三板精选层,目前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告,德众股份计划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募集资金用于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等。目前已进入精

  德众股份(838030.OC)拟挂牌新三板精选层,目前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告,德众股份计划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募集资金用于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等。目前已进入精选层挂牌辅导期,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众股份主营业务是汽车整车销售、汽车售后维修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及汽车美容装潢服务,是一家以汽车为主线、集多品牌 4S店与多项汽车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熟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924.77 万元、3,715.96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3.00%、18.32%, 符合《分层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的精选层进入条件。公司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最近 1 年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条件的风险。

  贝特瑞称,公司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尚需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报送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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