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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部门总经理向德邦证券天价索赔2.77亿元 被法院驳回

   日期:2020-03-17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32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时任德邦证券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联席总经理曹榕,起诉德邦证券,索要总额高达2.77亿元的补偿。   去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时任德邦证券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联席总经理曹榕,起诉德邦证券,索要总额高达2.77亿元的补偿。

  去年年底,德邦证券及多名项目组成员因“五洋债”受到监管处罚;曹榕作为主要责任人之一,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被处以25万元罚款。当时的监管函指出,曹榕为五洋建设债券项目承做部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具有主导作用。

  曹榕于2013年4月进入德邦证券工作,2018年4月,因其当年累计旷工超过五日,曹榕被解除劳动合同。随后,曹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德邦证券支付各项奖金、赔偿金等共计2.77亿元,其中曹榕自称的与“五洋债”相关奖金为23.85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榕为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曹榕无权主张递延奖金。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处理彼此权利义务关系,而曹榕的多项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一审依法判德邦证券支付曹榕共计2.3万元,驳回曹榕的其余诉讼请求。曹榕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院二审后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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