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网于日前发布公告,宣布收到胡光辉、章海林、李智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声明》,各方自本声明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胡光辉、章海林、李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上,像三六五网这样“无主”的A股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容易导致上市公司的经营出现问题,但由此引发的股权争夺却有可能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带来操作机会。
168家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如下定义:一是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是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是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是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虽然目前绝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都有明确的实际控制人,但也有部分公司由于股权过于分散的原因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按照以上标准,据涨声统计,截至9月18日,在全部3543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168家公司处于没有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涨声注意到,在上述缺少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中,既有TCL集团、太平洋、兴业银行等体量庞大的权重蓝筹股,但更多的则是先进数通、全志科技等流通盘偏小的创业板、中小板个股,统计数据显示,在168家“无主”公司中,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就占了82家。
广发证券投资顾问王立才指出,中小板、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公司民营色彩较浓,大股东为多个自然人股东,且由于自然人股东比较分散,容易出现实际控制人缺位的局面。同时有部分创业板公司在创业阶段采用合伙人制,出资人与出技术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地位同等重要,因此在股权结构安排中,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所以中小市值公司较容易出现“无主”的情况。另外虽然金融、地产等权重蓝筹类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基本属于法人机构,但由于蓝筹类公司总股本较大,很难出现单一股东绝对控股的情形,因此相关公司缺少实际控制人也就在情理之中。
五原因导致上市公司“群龙无首”
据涨声了解,导致绝大部分公司“无主”的原因基本上可以分为五类,首先在公司上市之初设定的股权结构中就缺乏实际控制人,比如吴江银行在上市时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但该公司仅持有公司7.7%的股份,无法扮演实际控制人的角色。
其次,还有部分上市公司原本有实际控制人,但因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成“无主”公司,以三六五网为例,2007年8月31日,公司股东胡光辉、邢炜、章海林、李智四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四人共同实施对本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该协议在两次延期后,于今年3月14日到期,后经多次协商,三六五网于9月15日宣布收到胡光辉、章海林、李智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声明》,各方自本声明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也因此成为没有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第三,今年以来持续低迷的行情引发的股权质押、融资融券爆仓事件也导致了部分上市公司陷入无主的境地,最典型的例子便是金刚玻璃,私募明星基金经理罗伟广2015年9月收购金刚玻璃股权后,成为第一大股东。但不久之后罗伟广便开始大量质押金刚玻璃股权。到今年1月中旬,罗伟广手中87.65%的股票已经被质押,今年6月5日,金刚玻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改选,罗伟广对董事会控制力下降。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出“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从年初到6月5日,金刚玻璃股价下跌近三成。这个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加速了股价下跌速度,到6月22日时最低点为6.44元/股,较年初最高11.72元的股价下跌了45.05%,中信证券6月12日将罗伟广融资融券账户中金刚玻璃股份平仓卖出172万股,他因此降为第二大股东。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在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股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以长电科技为例,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江苏新潮科技集团变更为芯电半导体。从持股比例看,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上市公司,公司从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最后,换届选举产生新董事会和高管后致使管理层生变,从而引发上市公司失去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以韶能股份为例,公司公告称,董事会换届后,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有两名提名人当选董事,董事会组成已经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已由韶关工业资产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由韶关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无主”上市公司潜藏经营风险
中投证券投资顾问龚科表示,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看,由于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而导致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对于A股上市公司的“无主”现象,投资者则需区分对待,一方面金融、房地产等蓝筹公司股本庞大,搅局者需要庞大的资金实力才能形成威胁,同时尽管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及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但其后的第二、三大股东往往与第一大股东的利益较为一致,如此一来第一大股东的号召力与实际控制人并无本质差异,这类股权结构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尽管无实际控制人,但面临的治理结构风险并不高。但是中小市值公司由于处于成长初期,公司经营并不成熟且股权往往掌控在自然人手中,一旦出现股权过于分散的情况很可能是主要股东减持套现所造成的,这既暗示着公司经营的不利,也会导致公司的成长预期生变。
实际上,对于缺少实际控制人带来的潜在风险,各家“无主”上市公司也都力求避免,三六五网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便告诉记者:“胡光辉、章海林、李智等股东这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而金刚玻璃也表示:“公司业务、经营均独立于原实际控制人罗伟广,罗伟广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亦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原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公司认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争夺“无主”公司或带来潜在机会
一般来说,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容易出现争夺控制人的情况,在此过程中,争夺双方往往会在二级市场吸筹进而推升相关个股的股价。
中投证券投资顾问龚科认为,容易被产业资本关注进而“举牌”并购的“无主”上市公司通常具有四类特点,首先大股东的股权分散、大股东持股比例通常低于30%;其次国资背景较浓,从现有的举牌案例可以看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民营资本举牌的上市公司大多属于国有企业;再次估值、股价偏低,甚至破净,这类公司为长期资本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来兑现收益,更容易引起产业资本的重视;最后地产、金融、商业类个股质量较高,经营成熟,产业资本无论是出于股权争夺还是财务投资的目的都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较为适合产业资本长期布局。
广发证券投资顾问王立才认为,那些中小市值、大股东持股比例低、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容易受到资金的关注。在这个前提下,具有以下特征的公司有较大可能遇到“举牌”,一是公司拥有充足的自由现金流,能够为控股者所利用;二是具有大量优质固定资产(比如土地储备)、升值预期较大的公司;三是当前经营不善但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改善管理模式等方式,使公司重新回到正常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