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创达科技控股(01322.HK)公布,公司于开曼群岛临时清盘的相关法律程序的进展状况,诚如公司2018年8月24日的公告所披露,中银香港向大法院提交了一份传票,就命令提出上诉寻求的许可。公司谨此宣布,有关上诉许可传票已于2018年9月7日进行聆讯,且中银香港提出的申请已被大法院驳回。中银香港可于2018年9月7日起计7日内单方面向开曼群岛上诉法院直接申请上诉许可,公司将于必要时就有关发展作进一步公布。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第211B条提出提出申请的进展状况,公司宣布,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的命令,公司、CW Advanced Technologies Pte。 Ltd。 及CW Group Pte。 Ltd。于2018年8月29日提交了一份宣誓书,当中载有(其中包括)与下列事项有关的资料:(1)除将为意图重组一部分而进行销售程序的资产外,三名申请人各自重大资产的估值报告;(2)任何于日常业务过程以外进行的收购或出售财产或资产(包括附属公司的股权)或授予抵押;(3)三名申请人各自及其附属公司的最近期经审核财务报表;(4)三名申请人各自及其附属公司的短期及中期现金流量预测; 及(5)与潜在投资者协商的最新资料。
宣誓书的副本将根据要求提供予公司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