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虹集团控股(01557.HK)宣布,公司获要约人告知需要额外时间以物色潜在配售代理及磋商配售事项的主要条款以及在物色到配售代理后磋商配售协议的条款。鉴于豁免已于2018年9月5日届满,而公司公众持股量仍低于上市规则规定25%最低公众持股量要求,故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延长豁免,期限为自201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且联交所已授出有关豁免延长。
此外,股份已于2018年8月7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有关公众持股量恢复及股份于联交所恢复买卖的进一步公告将由公司适时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