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布,2018年上半年,集团实现收入214.7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6.1%;毛利39.66亿元,同比增长39.7%;EBITDA达44.28亿元,同比增长43.2%;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纯利29.59亿元,同比增长58%;每股基本收益0.81元,拟派中期股息每股0.19港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自行生产钢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上升约19.8%至每吨3395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集团总销售量达567万吨,减少约7.9%。出口至海外国家贡献的收入2.42亿元,占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的销售收入约1.3%。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集团产品的每吨毛利由2017年同期440元上升至675元,大幅上升53.4%。集团毛利率由2017年同期15.5%上升至19.9%。毛利率显着上升主要是因为集团钢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上升大于平均成本单价上升幅度但受销售量减少影响而部份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