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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回深交所问询函:与加多宝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合法合规

   日期:2018-08-29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17    评论:0    
核心提示:  8月2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指出,中弘股份及相关方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人

  8月2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指出,中弘股份及相关方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人为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刘祖明先生,加多宝集团参与人为首席执行官黄伟清,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参与人为法人代表邓伯淙。

  协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香港中弘国际会议室签署,协议签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弘股份在《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中已对协议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并充分揭示了相关风险,目前不存在应补充说明的其他情况。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对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否认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声称从未对黄伟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权,并声称中弘股份在公告中对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声明。

  中弘股份表示,协议在各方见证下签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章的部分经协议各方同意以传签的方式进行,公司认为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黄伟清提供加多宝集团的授权委托书显示,黄伟清先生为加多宝集团首席执行官,负责加多宝集团对外一切事务,中弘股份认为黄伟清先生有权利代表加多宝集团签署上述协议。

  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集团提供给中弘股份,已在公告中如实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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