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深夜,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公司对于加多宝集团不与公司沟通擅自发表的声明深表遗憾和无奈,不排除加多宝集团在进一步核实后继续发出其他声明,但基于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和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中所处的地位,本公司认为加多宝集团的后续声明不会改变本协议对各方无实质性约束力的事实。
对于协议的真实性,中弘股份表示,公司此前发布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弘股份方面参与人为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刘祖明先生,加多宝集团参与人为首席执行官黄伟清,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参与人为法人代表邓伯淙。协议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香港中弘国际会议室签署,协议签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弘股份表示,协议在各方见证下签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章的部分经协议各方同意以传签的方式进行,公司认为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对于黄伟清的身份,中弘股份称,根据加多宝集团提供的委任书,加多宝集团实际控制人陈鸿道先生委任黄伟清先生为加多宝集团首席执行官,黄伟清先生负责加多宝集团对外一起事务。
委任书显示,黄伟清先生为加多宝集团首席执行官,公司认为黄伟清先生有权利代表加多宝集团签署上述协议。公司将聘请律师就《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法律效力出具意见。
此外,公司表示,加多宝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集团提供给公司,公司已在公告中如实作出披露,根据加多宝集团提供的主要财务数据,其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和2017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是否具备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进行债务重组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