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025.SH,以下简称“华能水电”)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糯扎渡水电站被索赔巨额赔偿费6.23亿元的官司有了最新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1.5万元由原告负担。”
华能水电公告称:
普洱市东升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升矿业”)起诉公司案件一审已在2018年8月22日结案,东升矿业认为公司所属的糯扎渡水电站蓄水淹没其采矿区及矿石造成损失,并要求公司赔偿其被淹没矿产品的损失6.02亿元、受损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损失202.14万元、压覆矿产资源造成的损失1897.71万元,总计人民币6.23亿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评估费等费用。
华能糯扎渡水电站当年竣工验收时,《证券日报》记者正好奔赴在工地一线采访报道,糯扎渡水电站属于国家重点工程,是澜沧江流域规划建设的最大水电站,位于澜沧江下游的云南省普洱市内,2011年3月25日正式通过国家核准,是“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的关键性工程,总装机容量585万千瓦,保证出力为24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39.12亿千瓦时。在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电站节能减排效益也将得到充分体现。
华能水电方面表示,据有关文件和调查显示,普洱东升公司诉称的迁德铁矿的矿石、建筑物等被淹没物品的损失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实际损失与其要求的赔偿额也有很大差距。一审判决后,本案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诉讼结果,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