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00895.HK)公告称,就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监察委员会(“罗湖监察委”)下发的立案决定书(深罗监立〔2018〕018号),根据罗湖监察委要求,因涉及事项仍在调查过程当中,根据相关规定,现阶段有关具体情况不宜对外公开。
此外,经公司向罗湖监察委进一步了解,目前该事项1)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不属于刑事立案;2)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没有关连;3)具体案件不涉及公司相关具体项目及经营资质;4)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向罗湖监察委了解的情况,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鉴于该事项仍在调查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不排除公司可能面临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