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简称“华夏控股”)通知,根据华夏控股与光大证券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华夏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华夏幸福3250万股(占华夏幸福总股本29.55亿股的1.10%)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大证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用于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交换标的股票和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截至公告日,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华夏幸福股票18.22亿股,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61.67%,其中累计质押股份合计12.13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6.55%,占公司总股本的41.04%。
补充质押办理完毕后,华夏控股将累计质押股份12.45亿股,占其持有华夏幸福股份的68.33%,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42.14%。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华夏控股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直接持有华夏幸福股票20,520,000股,占总股本的0.69%,目前未进行股票质押。
此前,华夏控股已于2017年6月与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华夏控股将其持有的华夏幸福1.2亿万股股票及其孳息出质给光大证券,用于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标的股票和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