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成金融(01225.HK)宣布,林全智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8年7月20日起生效;及叶建新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8年7月20日起生效。
公司股份已根据香港法例第571V章证券及期货(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条,按照证监会的指示,自2017年6月6日起暂停买卖。
由于公司股份于生效日期将暂停买卖超过12个月,根据经修订上市规则第6.01A(2)(b)(ii)条,如公司股份自生效日期起连续12个月维持暂停买卖,则联交所可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12个月期限于2019年7月三十一31日届满。如公司股份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恢复买卖,联交所上市部将建议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序,惟在适用情况下,联交所有权根据经修订上市规则第6.10条施加较短的特定补救期。
董事会亦正在个别寻求法律建议,藉以于联交所设定的最后限期前恢复公司股份买卖。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