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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新华集团 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日期:2018-07-18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38    评论:0    
核心提示: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HK)宣布,公司获华鲁控股告知,山东国资委已经由鲁国资收益字[2018]47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HK)宣布,公司获华鲁控股告知,山东国资委已经由鲁国资收益字[2018]47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文件”)原则同意华鲁控股的集团内部重组方案(“内部重组”)。

  作为内部重组的部分,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预期以零代价向华鲁控股转让其对公司的所有及任何权益及负债(“建议转让”)。

  截至该公告日期:

  (1)新华集团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2.94%(均为A股股份),并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2)华鲁控股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80%,其中32.94%为其直接全资子公司新华集团持有的A股股份,而2.86%为其间接全资子公司维斌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及

  (3)新华集团及华鲁控股均为隶属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全资公司。

  建议转让完成后,华鲁控股就公司的持股百分比及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将维持不变,并将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而截至该公告日期为直接控股股东的新华集团将不再对公司拥有任何权益或负债。

  公司董事会认为,建议转让将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就公司所知,于该公告日期,建议转让:(i)已获山东国资委授予原则同意;惟(ii)仍须待其他政府及/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证监及港证监的批准及/或豁免等条件;及(iii)尚未付诸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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