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环球(01019.HK)宣布,公司注意到,于上月(6月),多个网上及印刷媒体报导一名名为王鹏英的人士,作为原告,已透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公司及Forth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Forthwise”)发出令状(“Forthwise令状”)。Forthwise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公司取得的法律意见,王鹏英并无于Forthwise令状中向公司或Forthwise要求任何济助。
此外,公司亦注意到,最近多个网上及印刷媒体报导王鹏英(作为原告)已透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公司及Convoy Finance Limited(“CFL”)发出另一份令状(“CFL令状”)。CFL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公司取得的法律意见,王鹏英并无于CFL令状中向公司或CFL要求任何济助。
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Forthwise令状及CFL令状均并无对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