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持有公司32.94%股份,“新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集团100%股份,“华鲁控股”)。新华集团是华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鲁控股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接到华鲁控股通知,山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新华集团的方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鲁控股,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新华制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持有公司32.94%股份,“新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集团100%股份,“华鲁控股”)。新华集团是华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鲁控股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公司。公司接到华鲁控股通知,山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新华集团的方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鲁控股,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