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城汽车公司获悉,北京时间7月10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简称宝马公司)在德国柏林正式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资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50%,注册资金17亿元,投资总额51亿元。
据悉,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
长城与宝马合作,是建立在多轮沟通,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趋势,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环保、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公司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未来,双方将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继续进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