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讯,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宣布,于2018年6月,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聊城市高唐县编号为高国土告字[2018]4号2018-012地块。该地块位于聊城市高唐县322省道北侧、滨湖路东侧,出让面积为6.99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1.8。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2.56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苏州市编号为WJ-J-2018-015号及WJ-J-2018-016号地块。其中:WJ-J-2018-015号地块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塔影路以北、永宁路以东,出让面积为3.64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WJ-J-2018-016号地块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新中路以南、永宁路以东,出让面积为4.38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6.62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四川乐山市编号为乐土矿成字[2018]31号及乐土矿成字[2018]32号地块。其中:乐土矿成字[2018]31号地块位于乐山峨眉山市绥山镇符文村3、4、6组,出让面积为4.01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且≤2.3;乐土矿成字[2018]32号地块位于乐山峨眉山市佛光东路西面,出让面积为3.61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且≤2.3。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4.6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浙江湖州市德清县编号为2017-398号及2017-401-2号地块。其中:2017-398号地块位于德清县舞阳街道玉屏路西侧、石溪街南侧,出让面积为2.74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25;2017-401-2号地块位于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东侧、石溪街南侧,出让面积为4.55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11.85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淄博市编号为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及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地块。其中: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4-2号地块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华光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规划次干路以北,出让面积为4.26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5号地块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杏园路(学院东路)以东、华光路以北、西十五路以西,出让面积为12.8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4.71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广东中山市三乡平南项目。该地块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后巷,出让面积为77,214.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5。集团以代建形式获取项目开发权,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2.38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江苏淮安市编号为淮国土(开)挂2017第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路东侧、运河南路南侧,出让面积为6.04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且≤2.5。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1.09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山东聊城市阳谷县编号为2017X-26号及2017X-27号地块。其中:2017X-26号地块位于阳谷县龙潭路北侧、经七路东侧、银河路南侧,出让面积为6.95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4;2017X-27号地块位于阳谷县龙潭路北侧、经七路东侧,出让面积为6666.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4。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3.12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山东德州市齐河县欧乐堡项目二期。该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国道309以北、古城大道以东,占地面积为14.6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7。集团需支付价款人民币6.14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重庆市晋愉江州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分区H06-2-2/04号宗地,该项目包括宗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25万平方米的前期在建住宅、负一层临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房屋,及积率为2.59、面积为11.37万平方米的待开发商住用地。集团需支付价款人民币14.87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湖北荆州市编号为P(2018)00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荆州市沙北片区红门路西侧,出让面积为14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容积率为≤3.0。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8.1亿元。
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安徽阜阳市编号为[2018]-1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两侧、阜南路(五里路)两侧,出让面积为18.26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及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15。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9.9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