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保林业(00723.HK)公布,于2018年5月29日,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考虑公司就覆核函件所载的上市部决定(“覆核聆讯”)的申请。于2018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上市委员会赞同上市部决定的函件(“第二份函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条,如上市委员会赞同、修正或更改上市科的裁决又或另行作出裁决,公司可要求将该项申请再次提交上市(覆核)委员会,对裁决作第二次覆核。根据第2B.08(1)条,公司必须于接获上市委员会决定后7个营业日内将覆核要求送达上市委员会秘书。
倘若公司并无于2018年7月13日之前作出任何覆核申请,股份将自2018年7月16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公司仍在内部审阅第二份函件,同时正与外聘顾问进行讨论,并将考虑向上市(覆核)委员会提交覆核要求。
公告称,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要求上市(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及(如进行覆核)有关覆核结果并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