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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发行不超49亿公司债获批 24个月内完成

   日期:2018-07-04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45    评论:0    
核心提示:  7月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公开发行不超过49亿元的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据悉,此前2018年1月29日,阳光城拟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债券

  7月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公开发行不超过49亿元的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据悉,此前2018年1月29日,阳光城拟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50亿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为固定利率,期限不超过10年期,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而于7月4日,阳光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阳光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9亿元的公司债券。

  按照批复,此次阳光城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对于此次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阳光城表示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含公司债券等)、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例如长租公寓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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