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肯定若干雇员所做出的贡献,鼓励及吸引人才,公司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根据该计划的条款,董事会可不时按其绝对酌情权致使以天誉置业资源向受托人支付款项以用于购入股份,购入的股份将根据该计划及信托契据以信托形式持有。该等款项须根据董事会的书面指示应用于从公开市场购买指定数目的股份。
若董事会根据该计划授出的股份数目超过天誉置业已发行股份的5%,则董事会不得再授出任何奖励。每名入选僱员根据该计划可获授的奖励股份总数,最多不得超过天誉置业已发行股本的1%。
于本公告日期,天誉置业已发行股本总额为2,633,066,985股股份。
公告披露,天誉置业董事会可选择任何雇员(不包括除外雇员)作为入选雇员参与该计划,并决定授予的奖励股份数目(惟倘若入选雇员为董事,奖励有关董事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有关奖励股份数目须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后,再由董事会批准),且随后须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及入选雇员有关奖励股份的数目、归属期以及条件(如有)。为免生疑问,在如此获拣选前,任何雇员概无权参与该计划。
在信托契据的规限下,倘若入选雇员不再为雇员,或者在该计划条款中指明的其他情况下,给予有关入选雇员的相关奖励将自动失效,而相关奖励股份及相关收入将不会于相关归属日期归属而将以交回股份的形式保留为信托基金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