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上海  船  杭州  推广  成都  期货  充电  app开发  东莞 

易事特董事长被罚没1.28亿

   日期:2018-07-02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9    评论:0    
核心提示:  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周五披露信息称,近期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一宗信息型市场操纵案中,本应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制度安排

  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周五披露信息称,近期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一宗信息型市场操纵案中,本应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制度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竟成为了操纵市场牟取非法利益的“道具”。

  证监会发布的信息称,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资金,以及何思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扬州东方集团向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及其他款项。对于扬州东方集团提供无息借款部分对应份额,除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的约定收益外,其余收益归扬州东方集团所有。

  证监会查明,何思模作为易事特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在此期间,何思模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96.15%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获利约6077万元。同时,何思模还将利用他人账户买入的易事特股票卖出,获利约323万元。上述违法所得共计约6400万元。

  证监会认定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并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决定对何思模没收违法所得约6400万元,并处约6400万元罚款。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信息,该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信息型”操纵的典型案例。“高送转”虽对股东权益并不产生实质影响,但长期以来易成为市场炒作题材。某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这种市场炒作心理操纵公司股票从中牟利,试图使上市公司异化为少数人的“提款机”,严重背离市场“三公”原则。

  证监会表示,这类操纵手法隐蔽性强,市场影响恶劣,社会危害大,广大投资者深恶痛绝,必须予以严厉惩处。同时,在本案中,本应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制度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竟沦为操纵市场牟取非法利益的道具,彻底背离了该项制度的初衷,造成极其负面的市场影响。

  证监会重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便有迹可循,无论戴上何种“面具”,打着什么幌子,都无法逃脱监管部门的追究和法律的严惩。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 条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