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讯,华讯(00833.HK)宣布,于2018年6月26日,公司接获公司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刘靖法定代表的一项通知,该通知指称刘靖已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的禁制令:
禁制令禁止“买卖”,包括担保借款、放债或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出售任何部份或全部已抵押股份。于公告日期,禁制令仍具十足效力。
公告称,根据禁制令,已抵押股份乃刘女士根据与有关方的协议,以X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抵押的2970万股股份,且该等股份最初存置于Y有限公司持有的托管人经纪账户,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因保密问题将不予披露。
董事会认为,受争议之已抵押股份及禁制令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营运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