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凤,该分行存在面签操作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宁波银监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凤,该分行存在面签操作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