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吉林银监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2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龚万福,该营业部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
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8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吉林银监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2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龚万福,该营业部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
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