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惊无险,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计划未出现违约。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确认,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托管账户。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营口港务集团”)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余元无力偿还。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就营口港务集团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