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股转公司发布对雷蒙德(834506)及相关当事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7年1月17日,雷蒙德与微金所签订《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双聘向微金所借款500万元提供担保。
另外,公司还存在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2017年,陈双聘与雷蒙德及子公司发生资金拆借,累计借方发生额2218.27万元,累计贷方发生额1897.91万元,期间产生资金占用742.11万元;陈双聘之女陈小关与雷蒙德及子公司发生资金拆借、代付货款等,累计借方发生额4179.26万元,累计贷方发生额5048.52万元,期间产生资金占用2005.91万元。
此外,2017年,陈双聘将其持有的雷蒙德股票分别质押给微金所、李俊男各500万股股票,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陈双聘持有的雷蒙德25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2.13%
雷蒙德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冻结未及时披露等行为,违反了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雷蒙德、实控人陈双聘、财务负责人高艳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