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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明确*ST巴士违规事实

   日期:2018-06-12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50    评论:0    
核心提示:  在*ST巴士(002188)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一个多月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明确了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   监管函明确公司存在违规   6月11日晚

  在*ST巴士(002188)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一个多月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明确了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

  监管函明确公司存在违规

  6月11日晚间,*ST巴士(00218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未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等问题,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未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营业收入。2017年巴士科技对未签订销售合同、未取得交付确认函的业务收入进行了确认,对2017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的准确性产生了影响。另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高管在公章使用过程中违反《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导致了部分涉诉案件的发生。证监局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2017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业绩,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展开自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

  这份监管函件明确了公司确实存在信披违规行为。此前,*ST巴士于4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等规定,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如果证监会最终对公司进行处罚,在2018年4月26日晚间持有ST巴士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二股东同时遭罚

  同日晚间,*ST巴士还披露了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麦控股有限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定书显示,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系*ST巴士的第二大股东,2015年11月,中麦控股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作出股份锁定的承诺: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经查,2017年12月,中麦控股将持有的600万股*ST巴士股票质押给浙江海洋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34.1115万股*ST巴士股票质押给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决定书指出,中麦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份锁定的承诺。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目前遭到的多起诉讼,也与二股东中麦控股有关。公司于今年2月8日晚间公告称,因借贷纠纷收到南昌中院传票,自然人赵从宾诉*ST巴士、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民间借贷一案。2017年11月14日和2017年11月15日,ST巴士、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共同向赵从宾借款1000万元、4000万元和2000万元,双方就此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20个自然日,借款利率为月息3%,但到期后并未还款。而*ST巴士表示,从未与中麦控股有限公司协商过共同借款事宜,该诉讼事项的《借款协议》未经公司任何审议流程,公司从未接到过原告任何追讨债务的电话或函件,对本次诉讼事项存有异议。在此之后,公司还有与民间借贷有关的多起涉诉,中麦控股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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