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三份公告称,将对佛山、郑州两个子公司共计7亿元融资提供贷款担保,同时还公布其通过发行的2018年度第一期10亿元中期票据所募资的资金已全部到账。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均不超过3年。
作为担保条件,佛山信财置业以其名下绿岛湖一号地商业住房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阳光城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告,绿岛湖一号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地块一,土地面积2.62万平方米,为商服用地(酒店配套设施、服务业)用地,容积率2.99。
与此同时,阳光城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的融资,期限12月。
作为担保条件,郑州欣宇原房地产以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6308号土地抵押,阳光城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与恒达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总面积5.01万平方米,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36。
除此以外,阳光城还发布公告称,其于2018年6月7日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永续中票)10亿元,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全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