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地农业(08153.HK)公布,就之前Artic Blue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清盘呈请;后来,公司与Artic Blue订立清偿契据、Artic Blue在公司同意下向法院送交同意传票,以申请法院作出命令,(其中包括)撤回对公司提出呈请,董事宣布,2018年5月29日,法院已作出命令,撤回对公司提出的该呈请;取消定于2018年6月27日该呈请聆讯。
另外,在签署同意传票时Artic Blue支付破产管理署署长就该呈请的程序所引致的讼费协定金额为2700港元,该金额将在Artic Blue的按金内扣除及将向Artic Blue退还按金结余。
以及并无对同意传票项下的申请费用及该呈请项下的行动作出其他讼费命令(惟上文所述破产管理署署长的诉讼费用除外)。
命令的盖印副本已由Artic Blue的法律顾问于2018年6月8日送达公司法律顾问。撤回该呈请后,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及百慕达1982年公司法第166条均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