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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12位董监高辞职 独董力陈这家公司内控弊端 愤然请辞

   日期:2018-06-04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30    评论:0    
核心提示:  麻烦缠身的中毅达又有董事辞职,公司昨晚(6月3日)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伟的书面辞职书。值得注意的是,张伟在辞职报告中力陈公司内控弊端,称其意见


  麻烦缠身的中毅达又有董事辞职,公司昨晚(6月3日)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伟的书面辞职书。值得注意的是,张伟在辞职报告中力陈公司内控弊端,称其意见无法得到公司重视,遂提出辞职。

  张伟称,鉴于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集多项不兼容职务于一身,无视董事会、监事会,恣意妄为,致使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极为混乱。导致实际控制人至今无法核实,出现新疆子公司违规支付数笔大额贸易款项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发生违规开具35亿巨额商票等违规事件,对外信息披露多次存在违规和重大失误的情况。“在本人任职过程中,公司完全忽视本人的独立董事意见,不按法律及上交所规则提供履职条件。本人人微言轻,无挽狂澜之力,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张伟在2016年担任中毅达独董之初并未对公司提出质疑,直到中毅达在2016年年报爆出问题后开始关注公司的内控问题,并对相关议案给出异议意见。而其意见,让外界有机会对中毅达的管理乱象有了更直接的了解。

  12位董监高辞职

  一般董监高的变动可以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大面积辞职现象可视为公司管理恶化的征兆,而中毅达正是显著的一家。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去年4月开始至今,包括张伟在内,中毅达已有12位董监高成员提出辞职。此外,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工也于2017年6月6日提出辞职。

  2017年4月19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鸿虎

  2017年7月18日职工监事秦思华

  2017年9月28日独立董事刘名旭

  2017年10月21日职工监事郭雯燕

  2017年12月26日常务副总经理陈飞霖

  2018年1月18日职工监事朱鹏飞

  2018年2月6日董事长沈新民

  2018年2月23日董事李厚泽

  2018年3月7日独立董事杨世锋

  2018年4月4日监事张秋霞

  2018年4月13日监事长马文彪

  监事张秋霞的辞职理由

  公司管理层负责人身兼数职

  祸起2016年年报

  2017年4月18日,中毅达公布2016年年报,但时隔两日即更正年报,亚太会计事务所将公司危机苗头公诸于世。

  2017年4月20日,中毅达2016年年报更正版

  独董的异议票

  本次提出辞职的张伟是律师出身。张伟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4月至今任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他在2016年6月28日进入中毅达担任独董。起初张伟并未对公司管理提出质疑,直到2016年年报公司问题发酵后,其不断异议的声音开始引起外界关注。

  2017年6月8日,张伟对聘任李春蓉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投下反对票。

  2017年8月28日,针对中毅达的2017年半年报议案,张伟投下弃权票。他表示,鉴于2016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断报告的客观性。

  2017年10月28日,2017年三季报议案中,张伟继续投弃权票。他指出,因公司未对本人关于新疆中毅达资金使用情况的问询做出回复,致使本人无法对三季报中涉及的新疆中毅达财务事项做出判断;无法判断《三季报调整说明》 所披露的信息合规性;公司1-4月专项审计结果至今未完成,无法确定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张伟细数公司管理乱象

  2018年2月2日中毅达业绩公布预亏,张伟表示,本人在公司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弃权理由中所质疑的事项,公司至今未予以核查,置若罔闻。近期监管调查的商票相关情况也未查实整改,对公司2017年年度预亏公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无法作出判断。风险提示新疆中毅达公司违规贸易款的收回风险;其他说明事项中应包括实际控制人问题仍然没有查清,未予落实。

  2018年3月14日,在审议授权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中,张伟也投下反对票。

  张伟表示,公司现有管理层的直接负责人在 2017 年度存在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通过子公司新疆中毅达预付多笔大额贸易款(其中涉及关联交易),至今未收回,对上市公司造成潜在损害风险。2018 年 1 月,又再次擅自虚开巨额商票。虽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退回,但责任人未查明,未处理。公司现有管理层负责人职权过度重复,无法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基于其实施的行为,本人无法信任其职业操守;基于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潜在损害风险,无法对其工作专业水平给予信任。故不同意授权其处置公司股票资产。”

  5月2日,中毅达公告称无法按时披露年报,张伟提出反对意见。张伟称,公司在年报编制期间,对原财务部工作人员予以解聘,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认;公司35亿元商票违规事件中,目前尚有未追回的情况;新疆中毅达违规支付的数笔贸易款未收回;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至今未出,无法评估其审计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至今未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张伟所指的35亿元商票是中毅达于2017年12月21日同意向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疆中毅达”)开具商票35亿元,作为其增信条件,用于参与一PPP项目洽谈。但该事项引来上交所的问询关注,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新疆中毅达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指标、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等情况,并分析说明新疆中毅达主体资格符合前述PPP 项目条件,而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在交易所的关注下,上述交易无疾而终。中毅达1月25日公告称,公司决定放弃该项目洽谈和投标工作,新疆中毅达和上海中毅达于2日内完善审批手续并退回3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

  而中毅达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至今仍然待解。2017年8月3日,中毅达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发生股权变动,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不过,中毅达表示,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

  中毅达解释称,股权受让相关方乾源资产、李琛、天佑睿聪和鑫聚投资拟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大申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告知函》及财务顾问反馈,受让方乾源资产、李琛已按财务顾问要求提供了全部核查材料,但天佑睿聪、鑫聚投资以受让股权比例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不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由,拒绝配合提供核查材料。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方乾源资产、李琛、天佑睿聪、鑫聚投资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月9日,在对2018年一季报和2017年年报相关议案表决中,张伟更是一口气投下12项反对票及4项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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