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孚日股份”)24日晚间公告称,该公司于2018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72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该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孚日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孚日股份”)24日晚间公告称,该公司于2018 年 5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72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该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孚日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