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7年业绩预盈变巨亏,*ST椰岛(600238)曾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如今,*ST椰岛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也因此收到了海南证监局的一纸行政处罚书。5月24日晚间,*ST椰岛披露公告称,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伍绍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彪遭到了海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据悉,2018年1月31日,*ST椰岛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盈利约0.21亿元。2018年4月3日,*ST椰岛披露更正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更正后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亿元。*ST椰岛2017年度业绩预告数额与更正后数额相比差异较大。
海南证监局认为,*ST椰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对*ST椰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另外,伍绍远作为*ST椰岛的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决定对伍绍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海南证监局同时表示,冯彪作为*ST椰岛的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冯彪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5月24日晚间,*ST椰岛还披露了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ST椰岛董事长助理乔星实际履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但其任职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另外,*ST椰岛总经理雷立实际未履行总经理的法定职责。海南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九条的规定,拟决定对*ST椰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