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上海    杭州  推广  成都  期货  充电  app开发  东莞 

人保集团原总裁王银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11年

   日期:2018-05-24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1    评论:0    
核心提示:  5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人保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王银成

  5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人保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王银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银成利用担任人保财险党委委员、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人保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0.2966万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银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银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银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8009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