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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上普股民索赔案七月开庭

   日期:2018-05-23     来源:旁推网    作者:旁推网    浏览:7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上海普天,股票简称 :*ST上普、*ST沪普B)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上海普天,股票简称 :*ST上普、*ST沪普B)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其代理的首批3位股民起诉*ST上普索赔49万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案件,定于7月3日开庭。

  2018年3月20日,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普天2014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998.4 万元,占上海普天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1354.96 万元的73.68%。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上海普天虚增利润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上周法院正式受理三位股民起诉上海普天索赔案,目前,我们正在准备第二批股民起诉材料。”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9日间买入*ST上普或*ST沪普B股票(600680/900930),并在2018年1月10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据了解,原告林先生来自福建,他在2017年3月13日买入*ST上普8900股,买入单价29.96元/股,在2018年3月22日卖出全部股票,卖出单价6.69元/股。经律师计算,索赔金额为208261.42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

  厉律师提醒,已经卖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立即起诉,长期持有该股票的股民由于基准日尚未届满,建议耐心等待几个月再起诉。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3月21日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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